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公告
(年12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原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谢高岭因转业,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杨海英因工作变动,调离玉屏自治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谢高岭、杨海英的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人。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9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2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免去:
姚霁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张江湖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法庭庭长职务;
周承洋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声伟同志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天华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罗飞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姚霁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洪玉水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华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法庭庭长;
张江湖同志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9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海英同志辞去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12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年12月29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海英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9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玉屏
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年12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鉴于人事变动,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调整充实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姚沅平
副主任委员:侯伟
委员:黄世明 姚军 孙云 梁军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9日
来源 微玉屏
编辑 徐微微
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