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省9个市(州)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9个市(州)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有3个分别为毕节市人、遵义市人和贵阳市人,在万人至万人之间的有5个分别为黔东南州人、黔南州人、铜仁市人、六盘水市人、黔西南州人,少于万人的有1个为安顺市人。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市(州)合计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0.55%。
二、地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市(州)常住人口均增加,其中增长较多的3个市(州)依次为: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分别增加人、人、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