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些省份认定工伤要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然后又通过一审、二审,这样一个流程走下来,快的要一年,慢的要二、三年,这么长的时间,对一些劳动者来说,是承受不了的。
建筑工地张某与贵州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就没有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事件的经过是:
年9月12日,张某与三名同乡一起到贵州某建筑公司在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境内的产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张某与贵州某建筑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元左右。年1月21日13时40分,张某在工地1号楼梯间拆除顶棚模型板过程中,因脚下钢结构架子扣件滑丝,导致张某随脚下钢管一同摔下楼梯,造成张某全身多处受伤。医院诊断为:1、左跟骨粉碎性骨折;2、左股骨大粗隆骨折;3、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4、全身多处皮肤挫裂伤;5、头皮裂伤。
年2月27日,张某向贵州省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认定工伤申请书一份,证人证言三份,住院病历一份。
工伤年5月12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的伤为工伤。当事人对认定工伤均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年10月13日,张某的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当事人均未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九级伤残鉴定生效。
后面的工伤待遇问题对劳动者来说,就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