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为契机,根据最高检、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碧江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公安机关接处警规程,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与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强制报告“”专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据悉,这是全省首个“”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
该专线的开通,来源于一份检察建议。近日,碧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出入宾馆,而宾馆的从业人员却未核实登记全部入住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后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在宾馆房间遭到不法侵害。通过梳理近年来该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现在旅馆等住宿地点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旅馆业经营者不履行强制报告等义务,是该类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未成年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已经对教育、培训、医疗、救助机构、旅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在面对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疑似受到侵害时应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进行了专门规定,旅馆经营者作为强制报告的主体,未履行报告职责,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作为旅馆业的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碧江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从加大强制报告的宣传、加强对旅店行业的查处力度、设立“”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警情专线等方面,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堵塞监管漏洞。其中,明确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对案件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备等。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强制报告专线如何设立、强制报告主体报告后如何通过平台迅速转接办案部门、如何向检察机关报备等方面与检察机关进行了讨论。会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强制报告“”专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机制和措施,旨在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将“”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充分运用,加大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