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周边等地,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检查,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行为。
迅速行动周密布置
随着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受到人追捧,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碧江区多所小学附近的小卖部存在销售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挂件、玩偶、盲盒以及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摆件等情形。
为了维护奥运期间良好的市场秩序,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3月10日上午,该院召开关于保护奥运吉祥物“冰墩墩”、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知识产权座谈会,会议了邀请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参加。
会上,碧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鑫向各参会单位说明此次联合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具体要求,双方就怎样开展好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展开了深入交流。明确了检查活动的对象、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同时,该院根据前期暗访摸排情况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同时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宣传,加大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联合执法检查促进源头治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奥林匹克标志,提升群众、社会对奥林匹克标志相关衍生品的法律知识,3月11日上午,碧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小组在商品销售集散地、学校周边及街道商铺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文体用品、儿童玩具、广告宣传标语等是否有侵权行为进行了查看,检查中发现铜仁市碧江区第六小学、第二小学、第五小学、第八小学等学校周边小卖部存在销售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挂件、玩偶、盲盒以及北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摆件等情形。
检查组还及时向商户们就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知识产权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提醒商户们“冰墩墩”“雪容融”等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更不得将“冰墩墩”“雪容融”等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提升商户们涉奥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据悉,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监督,加强多部门联动,依法打击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商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通讯员沈鑫
编辑安慧芳
编审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