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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债市监管升级上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新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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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债市监管升级,上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新规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18日讯,为防止异常交易引发债券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昨日,上交所出台《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正式启动盘中临时停牌新规。此举是对交易所债券交易制度的进一步梳理和规范,监管重点在于债券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对交易对手的监控,防止操纵市场价格的情况出现。


“交易对手这方面,主要是指机构自营账户和代客理财账户之间不能直接做交易,这样,原来没有规范的交易能得到进一步规范,但监管*策已经延续近一年,这些制度的出台也应该在市场意料之中。”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艳红说。


四月以来,银行间债市监管风暴不断升级,代持,利益输送等黑幕不断曝光一度引发债市的大跌。上交所出台此规定,一方面可能为了配合银行间债市的监管*策,另一方面,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债券的健康稳定发展。


《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是对2008年发布的《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的全面修订,其中增加了债券交易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细则》指出,上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相关证券账户当日交易、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异常交易是指成交价格大幅偏离市场公允价值、单笔报价或交易量远高于实际需求、交易双方或多方以虚增交易量为目的的对倒交易等行为。


深圳一券商交易员表示,影响价格的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一是在接近收盘时,以较低的价格挂少量买盘(1手或者几手)并成交,影响收盘价;二是集合竞价时虚假申报买入或卖出,影响开盘价;三是对部分交易不活跃的债券进行批量交易,影响日内价格。


深圳另一券商交易员表示,此次规定主要是针对平时没有交易量,但交易量突然放大的债券。“交易所交易量突然放大对质押率的影响比较大,波动率和加权平均价都会影响到质押率。”


《细则》并对盘中停牌的触发条件作出了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府债和*策性金融债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以及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债券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


(来源:大智慧新闻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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